2014年8月30日 星期六

談一談愛情與分手

聚散乃是我们人生中常有的事。所謂“有聚就有散”,或“天下無不散的筵席”

所以無論是家人也好;朋友也好;情人也好;在學校求學也好;在職場工作也好;到达某一時間點,就會要分手,各自東西、各奔前程的時,無法攔阻!

男女之间的爱情,無法永久時也有分手的可能!現在我來談一談在戀愛中的男女,他們的分手:

我們都知道,在人類世界,基于性的需求 所产生的愛情是一種非常奇特的情感,因為它只能用感覺去感受,而是很難用筆墨或話語來形容。

真正的愛情應該是不必預先有任何條件的設定, 更不一定需要是才子與佳人、或白馬王子和公主來搭配真正的愛情來了, 它就是自自然然的來了 然後它還會讓你有倒吃甘蔗的感覺.

愛情的內含倒底是什麼? 我認為: 是甜蜜和淚水是愛慕是犧性和奉獻還有責任!同時我可以說:

愛情是甜蜜的痛苦”;一箭穿心是愛情的甜蜜;相思與妒忌是愛情的折磨是愛情的痛苦.

也有人認為: " 偉大的愛情應該是刻骨銘心的思戀至死不渝的承諾相見恨晚的遺憾不枉此生的喜悅來日無多的壓力但為卿狂的豪氣  天長地久的企盼……勿為物悲勿為物喜它僅僅是屬於我們兩個人的世界!”  這種感覺是何等的令人蕩氣迴腸, 飄飄欲仙!

我們不難發現,愛情是先於語言的, 換句話說, 真正的愛情, 其中理智所佔的成份較少. 絕大部份為感情的成份。曾經有人寫出;“為情憔悴終不悔, 良辰美景奈何天”, “問世間情為何物? 直讓人生死與共”. 這些是多麼令人響往的感性語句. 所謂"英雄難過美人關" , 似乎也是因為有愛情的成份在內!

因此在某一場境,男女雙方如果彼此來電,看上對方,而產生了真情真愛,那份甜美的感覺,那股刻骨銘心、我為卿狂的喜悅,是所有懂得愛情的人,最為求之不可得的!所以當他們在激情時,不但海誓山盟,而且也披肝瀝膽,表白深愛對方,終生不渝!這時如能牽手走入婚姻的殿堂,那該是多麼令人欣羨的一對!

但曾幾何時,時過境遷,有些人不是愛情退了色,便是又有了新的愛情發生,所以;劉墉的一首詩寫道:

美經不得長久的凝視,  因為美常在凝視中凋零;
生命經不得長久的相思,  因為死亡總橫在相思的盡頭;
英雄經不得時間的考驗,  因為許多英雄都是老來失節;
童話禁不住往下猜想,  因為王子與公主常常是兩個世界;

因此當男女雙方浸淫於甜美與激情的愛情過後,常因為個性與價值觀的不同、第三者介入、時空距離……等因素而讓愛情面臨考驗。此時耿耿於懐,或了然於心的分手與道別,便是一種必然的結果!牽手變成了分手,有心理學家所究,其心態可分為以下四種型態:

一、 你好、我不好:如果在一個原本就不夠自我肯定的愛情關係裡,當事人一旦面臨分手,可能就揭露出既存的自卑感,並陷入更深的自憐:“一定是對方嫌我不好,所以他才不愛我。” 自此深信自己不值得被愛。

二、 你不好、我也不好:當事者既怨對方無情無義,又怨自己無才無能,既恨對方對愛情的付出與自己的付出不相稱,又恨自己對自己失去了自我的價值觀。極端者,可能採取自傷,或傷人的激烈手段,有時甚至使出同歸於盡的理念收場。

三、 我好、你不好:這是一種缺乏反省能力的人,一味只怪罪對方的不是,並把對方的離去,解讀成惡意的背叛。這一類當事人的反應,可能是輕則以言語或行動讓對方難堪,重則採取” 我得不到,別人也休想得到” 的報復行為。

四、 我好、你好:這是最海闊天空的一種健康心態。當逐漸發現雙方原本的契合,有所差距時,在尊重對方的前提下,不把自我價值完全建立在愛情關係上。在沒有忘記在承認愛情失敗的同時,用一隻手扶住自尊心,並真心相信,愛情不是誰對誰錯的是非題,而是誰與誰合適的選擇題。

我個人認為,不管上述分手的型態如何,愛情是兩個人感情方面的事,是要兩個人心心相印,彼此相知相惜,長長久久下去,若是其中任一方或雙方變了心,愛情發生了危機,此時此刻雙方應該就要面對面,相互坦誠溝通,撿討其原因,如果能夠挽救,則盡快設法挽救,否則應該以壯士斷腕之決心,長痛不如短痛,一刀兩斷,從此了結!

分手以後,為了調適感情上的遽變,有人提出分手後的調適方法:

1. 取代法:找一項自己喜歡的事物,如學樂器、學語文、參加社團,甚至擔任義工等,盡量投入,轉換心境,應該是很好的決擇。但千萬別匆匆跌入另一段以感情作為的替代品,因為這對對方是不公平的,對自己也極可能是另一次傷痛的開始。
2. 改變法:日本人在離婚辦事處寫著“微笑著離婚”。美國人在夫妻諮商處寫著“我們離婚,所以我們成長”。那麼,聰明的人,你該有怎樣的分手情懷呢?告別悲情以及“曾經滄海難為水”的無謂執著,輕唱蔡琴的“謝謝你曾經愛我”,然後為對方獻上深深祝福。當然,相信“下一個會更好”(其實是更適合啦!)將是你日後重新出發的起點!

3. 勵志法:有人曾說分手的最佳報復良方就是,“自立自強”,然後證明自己可以過得沒有對方比有對方時還好。因此,想想自​​己還有那些有待努力的人生目標,讓自己在其中贏回自信與成就感。

4. 諮詢法:好友的相互支持與陪伴固然重要,但有時藉由與輔導老師的心理諮詢,或許更能客觀而深入的探索自己的情愛態度。如此一來,除了有助於分手後的情緒調適,也有助於以健康的心態進入下一場戀情呢!

同時,“可以不愛,但不要傷害!” 所以他也提醒在戀愛中的男女雙方:

1. 避免讓對方在金錢上作過多投資
2. 觀察對方有無暴力傾向
3. 體認對方的佔有欲是否過強
4. 了解對方有無精神疾病的傾向
5. 避免自己成為別人的第三者
6. 別太癡情而忘卻自己
7. 莫把恩情當愛情

尤其是在分手或談判時:

1. 避免在言語或行為上刺激對方
2. 在談判時,請記住“二不”與“一要”:不要獨自前往、不宜在密閉的空間;要看清對方所攜帶的器物

有人說:“相愛容易相處難”,一語道盡了戀愛過程的真相!更有人說:“相愛總是偶然,分手卻是必然,但只要彼此誠心誠意相對待,不也是人世間的稀鬆平常?”

說來容易,做起來還真是難。但換個角度想想,所有受苦的戀人,誰不是在受傷裡學會成長?誰不是在悲傷過後,重燃希望?君不見,淚流過後的容顏,自有一份了悟與燦然!

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與婚外情

我们雙親大人, 由於一時的激情性的衝動, 而让我們有幸或不幸, 來到這完全陌生的花花世界!

然後我们歷盡各種艱辛, 備赏人间各種酸甜苦辣, 走完一生, 但最後也只不過是:雙眼一闭, 两脚一蹬, 麈归麈, 土归土, 还諸自然! 

因此有人要問: “這究竟所為何來?!” 

要回答這個問題, 就我的看法, 其實很簡單, 不須要引经据典, 也不必找任何哲理, 只要依據大自然的運行法則, 就可以推想得到, 因为这就是大自然運行法则之一的 :"傳宗接代!”

為了要傳宗接代, 所以男女两性, 成長以後, 就需要發生性關係! 

人類男女兩性的性關係, 我推想其發展歷史: 那應該最先是由原始的雜交時代, 逐漸演化到男女婚配時代, 然後才到現今法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時代.

現今法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主要的是規定男女婚嫁,必須要經過一番合法手續,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後,組成家庭,才算是合法夫妻,才能享受婚姻法的保障。

其實這婚姻法的保障,主要的目的,只是為了要保障所組成的家庭,有一個安定的環境,使我們的下一代,能在一個平安稳定的環境中長大。所以這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是有其存在的價值,並且它也早已為大多數的國家所採用。

其實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除了上述的主要目的外,它還包含著一個現代人非常喜歡的“愛情”因素在內。認為男女雙方,先要有了愛情,然後才走進婚姻的殿堂,這才算是完美的結合。

由於上述,所以現在很多人都常把愛情與婚姻混為一談,他們總認為愛情的最終目的就是婚姻,而婚姻一定也要以愛情為基礎。

其實我覺得愛情與婚姻乃是兩碼子事,兩者並不一定要有什緊密的關係。就以我國古代封建制度下的婚姻而言,全是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有什麼愛情可言,即使有,那也只是雙方結婚後,經過長久時間的相處,才慢慢培養而產生的,這樣的婚姻生活,不是也過了好幾千年吧!

同時我一直覺得,真正的愛情,是男女之間一種特別的感覺,很難用言詞來形容。真正愛上一個人時,它不應該附帶任何其他條件,雙方只要看對了眼,彼此來電,自然而然的就墜入了情海,然後两人相知相惜,海誓山盟,過著只羨鴛鴦不羨仙的日子。這種甜美的感覺,我想應該是現今大部份墮入情海的人,他們所想要追求的理想。

所以這種純真的愛情,不附帶任何條件,因此雙方不一定要
英雄配美人,才子配佳人。更不必要炫耀彼此,或講求門當戶對。彼此只是為爱而爱,相互扶持,共同創造幸福、甜美的两人世界。

但婚姻就不同了,婚姻是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將來要在现實生活中,挣扎過日子,因此在找對象结婚時,難免就要為將來打算,當然就要尋找適合自己條件的對象,這也算是合情合理。不過這其中最理想的婚姻,我覺得還是莫過於雙方:要是先有了愛情的基礎,然後再走進婚姻的殿堂,恩愛一生,白首偕老,那就更為理想,最令人羨慕不過的了。


因此不論愛情也好,婚姻也好,它們存在的先決條件,應該是兩個人的情投意合。單方面的追求,或癡情,是無法行得通的,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所以不能因為你愛他,他就必須非愛你不可!同時在愛情或婚姻進行途中,如有一方不接受,或​​在既成事實後,有一方變了心,大家都要心平気和,好聚好散,不要翻臉無情,轉爱成仇,非要毀沒對方不可!

又常常有些人將愛情當作恩情,其實恩情並不等於愛情。為了報答別人相知相惜的恩德,而將自己寶貴的愛情獻上,那實在是不懂愛情的真諦。即使是另一方面接受了,我想這樣的婚姻,也不能保證兩人都能過着長久幸福快樂的生活。

對於愛情,我還有一種想法,雖然有點離經叛道,但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的內心也與我一樣,有同樣的想法,不過不好意思說出來而已。


我的這個想法就是:現代社會,由於男女社交接觸频繁,彼此擦出愛情火花的機會大為增加!因此相爱的两人,如其中有人同時又爱上了别人,應該如何處理?我覺得愛情,它既然是一件甜美又使人興奮的事,為何在我們人的一生中,要受到諸多限制?

譬如有人說,對愛情要專一、不能背叛、或劈腿。否則就要被別人指責為花心,或濫情。我想說這種話的人,可能他是把愛情與婚姻綁在一起的緣故,我認為愛情只是彼此純真的相愛,如果有人可能同時又愛上了别人,無法取捨,我認為就讓她(或他)們同時存在,豈不皆大歡喜!而婚姻,那才是任何一方都不能背叛的,因為婚姻有婚约的限制,雙方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也不能一概而論,那只好另當別論了!

在近代知名的人物中,對爱情的認真與熱情,我最欣賞的就是徐志摩,他敢爱敢行。對婚姻的執着與遵從,我最敬佩的就是胡適,他與一個不識知無的江冬秀,能白首階老,泛泛人海,幾人能夠!

所以我的結論是:真愛真情既然來了,無論在任何情境之下,你都應該不要拒絕!因為在人的一生中,找一個红颜知己已經很難,更何況遇到了一個真心愛你,而你也真心愛他的人。因此我認為,即使現在已有家室,如真的遇到了一位與你真心相愛的人,我個人認為:還是應該要想盡辦法,努力爭取!

愛情與婚姻,在我們人的一生中,究竟有什麼的意義?”  我想,回答這個問題,各人有各人的生活背景,因此各人都可能有不同的解答。但我總認為,大家不要把它看得太呆板、太嚴肅,也不必想得太浪漫、太理想化,當然對它更不能太兒戲,我認為一切都可以回歸自然,只要顺其自然就好。

近代的社會,大家都講求自由戀愛,因而產生所謂的愛情。其實“愛情”這個詞,在我們傳統文化詞彙中,却找不到這個詞彙,它應該是近代西方文明的產物,後經由他們的小說、電影、以及戲劇等而傳至東土,讓我們東施效顰,有樣學樣,有些人開始追求愛情,也有些人跟着歌頌愛情的偉大,甚至還為爱情而殉情!

事實上,我們都知道,愛情基本上是由於人類“性”的存在,導至男女之間,互相吸引,萌發出一種奇妙的感情,因此愛恋對方,這就是現代人所謂的愛情。然後更進一步,當男女之間,彼此有了愛情,就期盼自己的愛情能開花结果,達到性的需求,於是走進了婚姻殿堂。所以我們可以說,愛情是性的前奏,它是屬於心靈層面的。結婚以後,過着甜美的性爱生活,並且還要辛勤工作,養家活口,這才是婚姻具體真實的呈現,是屬於物質層面的。

所以在我們生存的這世界,男女之間的真愛
真情,永遠是值得人們歌頌、讚美和追求的!然而,它大多數只存在於某些文學作品、影片、戲劇中。對真實生活而言,一般人在談戀愛時,有些人雖然嘴上愛得死去活來,但難得有幾對是具有真愛真情,或能堅持永久,或能為對方因愛,不計代價,而作出任何犧牲的!婚姻也是一樣,白首偕老的夫妻不是沒有,但天天吵吵鬧鬧,急著要辦離婚手續的怨偶,卻比比皆是。所以我覺得我們對於婚姻,不要太執著、也不要太挑剔,能順其自然,就順其自然吧!睁一隻眼,闭一隻眼,有什么不可以?

同時我們也可以推想,人類至今的男女兩性關係,是由最原始的雜交時代,逐漸演化,一直到後来的男女配對時代,然後才進入現今法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時代。


其實不論古今中外, 人類自有婚配製度以來, 很多國家, 不管有沒有婚姻法的約束, 古代除了皇帝、權貴、富豪、以及现今的一些回教徒之外, 通常都是採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雖然不是盡善盡美, 有它的缺點, 但總的来說, 应該還是有它存在的普世價值. 否则它不會延續至今!

现在的人都認為:男女之間, 先是有了愛情, 然後才會走進婚姻的殿堂, 所以很多人常把愛情與婚姻混為一談. 於是有時候, 愛情常與婚姻被綁在一起, 而扭曲了大眾對愛情和婚姻真諦的認知. 其實我認為這絕對是兩碼子事!

现今誰都不能否认,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应该說是人類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因为它的内含, 
今天还孕育着人人喜愛的自由戀愛! 所以很多人就認為; 婚姻中一定要有愛情存在! 

其實這並非必然; 因為:

有些人談戀愛, 只是愛情來了, 並不一定是為了要結婚, 如所謂的“紅粉知己”, “青山之交”.

又有些人結婚, 根本就無所謂愛情不愛情, 他們只是到了結婚年齡, 為了結婚而結婚! 

同時也有人, 他們只是利用結婚, 作為手段來達到某種目的; 如現今有些人為了辦綠卡, 或為了某種金錢利益.

愛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當男女雙方產生愛情的時候, 那是雙方一種奇妙的甜蜜感覺, 真正的愛情, 是不附帶任何條件的, 只是想要完完全全的奉獻給對方、佔有对方! 

所以我認為真正的愛情, 是不一定要以婚姻為歸宿! 而真正的婚姻, 也不一定要有爱情的存在! 因为婚姻是有條件的, 爱情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但有時甚至连爱情都可以不要!

就像我們中國古代傳統的婚姻制度, 婚前兩人完全不認識, 僅憑父毋之命, 媒妁之言而結合, 當然不會有愛情存在, 即使有; 也應該是婚後才建立起來的! 又像現代有很多人, 只因為到了适婚的年齡, 才為了要結婚而結婚, 那管什麼愛情不愛情!


同時, 如果探討現今的婚姻制度, 法定: "一夫一妻"; 這種婚姻制度的創立, 其實質的意義, 最主要的目的: 乃是為了要建構一個分工合作, 共存共榮的合諧社會; 而這樣的一個社會, 必須要有許多健全溫暖的家庭, 作為基礎, 來支持它, 這樣才能對養育民族的幼苗, 提供一個安全和舒適的環境, 讓他們得以成長! 

因此很多現代文明先進國家, 都有所謂"婚姻法" 的創制, 嚴格地規範了男女雙方在婚後的權利與義務. 如果要合要離, 都得依法行事! 其次, 婚姻制度的建立, 也符合優生學的觀念, 因為由於雙方都有選擇的權利, 又有法律的限制, 因此它至少可以大幅度的降低, 因近親通婚所生出的畸形兒.

當我們談到婚姻時, 凡是結過婚的人, 每一個人應該都有他自己的一套寶貴經驗, 真的是"如人飲水, 冷暖自知", 各人都有各自不同的酸甜苦辣. 但對於一些名人, 尤其是哲學家或教育家, 我們通常都很好奇, 他們是怎樣看待這個問題的? 據說名滿天下的三位學者: 羅素、杜威、胡適, 在他們的婚姻生活中, 也都曾經有過情婦的出現, 现在情婦又叫小三,他們對這小三的看法又是如何? 這小三的出現, 是否就是天下男人的劣根性?

羅素出身英國貴族, 他獨立特行, 在22歲時, 完全不顧家人的反對, 與一位美國女子結婚. 婚後不久, 他就公開宣稱他的一位知己女友, 勃拉克是他公開的情婦, 而且他另外還有一位秘密的情婦, 未曾公開.

勃拉克是一位知名作家, 她在1927年, 曾經出版過一本書: "快樂的權利", 她認為; 人們尋歡作樂, 是人類的本性, 被異性吸引也是很自然的事, 但由於宗教或某些道德上的原因, 常常使得我們的性愛受到抑壓, 因而造成個人具有各種暴力的傾向! 因此她呼籲人們; 應該要從基督教的禁慾教條中解放出來.

羅素在1929年, 他也出版過一本書:"婚姻與道德". 他認為; 原始人類不知道嬰兒和性交的關連, 因此而有母系社會的存在; 明白以後, 保護和養育小孩的責任,便落在個別的父母親身上! 但由於文明的進步, 為確保孩子是同一個父親的, 便嚴格要求女子守節, 於是發展出一套所謂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施行迄今!

他還認為; 愛情應該是輕鬆自然, 並且不受任何約束的! 如果把性愛限制只在婚姻內發生, 那簡直是不人道; 又年輕人的性經驗, 應該是愈多愈好, 婚姻制度完全只是在為了養兒育女, 因此夫婦之間的婚外情, 應該要彼此諒解才對! 所以小三的存在, 也應該是理所當然!

他又說; 任何理想婚姻, 都必須建立在人性的基礎上, 人們應正確地對待性道德, 充分宣揚愛的自由. 恰當考慮孩子的健康成長, 適當承認婚外情; 他對婚姻的基本態度是重本能、輕理性; 重自由、輕現實; 重情愛、輕責任...... 等等, 但他的這些婚姻觀, 卻引起了人們不少的爭論!

胡適的博士論文指導者; 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杜威博士, 他是一個循規蹈距, 重視家庭的老實人, 但1917年, 一位來自波蘭的女士, 到他辦公室申請工作, 他愛上了她, 並且為她寫下了很多情詩送给她, 後來, 他發現自己不應該這樣做, 於是他要回了那些情詩, 並將它們扔進拉圾筒裡, 但卻被他的一位學生撿回, 杜威逝世以後, 才被發表; 所以我們今天才知道杜威博士, 也有過一段不為人知的戀情.

胡適一直被捧為”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 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 早年胡適, 還沒有出國之前, 他認為; 婚姻應該聽父母之命, 讓父母作主, 因為究竟父母閱世較深. 出國以後, 他改變了對婚姻的看法, 這時他主張"自由戀愛", 但實際上他所指; 僅只是婚姻的自主權而已. 後來胡適也曾經在他的日記中寫出, 他不同意羅素某些角度對婚姻的看法, 並且認為他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

但胡適的這一生中, 愛情坎坷, 他跟韋廉斯有過初戀, 跟陳衡哲有過愛戀, 和陸小曼有過暗戀, 而他真正愛戀的, 應該是曹誠英, 當時他們愛得披肝瀝膽, 刻骨銘心, 但卻因胡君有婦, 在那個思想保守年代, 他們的愛情, 當然難有善果.


所以三位有名的思想家, 他们也與常人一樣, 常為情所困, 為爱纠结!

婚外情,这个男人最容易也最难避免的事,谈谈我的看法:

什么是婚外情?婚外情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已婚的任一方,背叛对方,与第三者发生了暧昧关系。这种暧昧关系,通常是指肉体关系而言。但是有很多人把精神恋爱,也包括在内。我个人觉得,如果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外偷吃,无论是肉体上或精神上的,或两者皆有,都应该算是婚外情。

如果有人问我:“你怎么对待婚外情?” 我会这样告诉他:“我不赞成婚外情!但在今天这样的社会,有时想要避免,也避免不了。”  尤其是住在城市里的人,男女之间的接触实在太容易,而且太频繁,有人会因事出有因,或为情所逼,或经不起情欲的诱惑,不知不觉就堕入了那情欲之中。

因为人终久是人,人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欲的动物,一时把持不住
​​,便会堕入其中,这时道德、法规也来不及、约束不了他!

所以婚外情,虽然它是伤凤败俗、破坏别人家庭、违法乱纪之事,但有时候,有些情况,有些人却真的是无法自我控制。尤其是男人在這方面更甚!

由此你不难推想到,古代的那种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为什么会很少有婚外情的事故发生,就是因为那个时候的女人,轻易不得在外面抛头露面,以致没有接触男人的机会,更何况还有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观念在约束,因此想要偷吃,门都没有!其次就是那个时候有钱有势的男人,家中都早已是妻妾成群,还用得着要到外面去偷吃吗? !

很早就听人家说,现代男士有所谓“七年之痒”,但是如今有很多己婚男士,那里要等七年才痒,恐怕婚后要不了七天,就痒起来了。又古代有所谓“红杏出墙”之说,虽然真正发生,少之又少,但现今的“红杏出墙”,却是多得不可胜数。这也可能是由于现今男女社交公开,思想开放,彼此接触的机会多了,有以致之!

还有一句老的话说,“家花那有野花香?” 所以“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试问几个人能做得到!

因此我认为“婚外情”,在今天来说,虽然婚外情的案例,多得不可胜数,但有些时候,有些人还只是偷偷摸摸在做,那是因为他们对法律和舆论,还是有所顾忌,有所畏惧。尤其是那些有头有脸的社会闻达,学者专家之流的,为了他们的政治前途,事业等前途,或为了他们的社会观感、商业利益等等,而有所顾忌,不敢明目张胆的胡作非为。可是他们暗中所做的,有的真是令人侧目,而且做的次数最多的,也是这批人。

此外还有不少的人,根本对法律、舆论、道德规范视若无睹,毫不在乎,为所欲为,譬如成龙大哥前牵涉到这种情况,他就曾说过:“我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一个错。”更何况现在还流行有“通奸除罪化”的说法,那还怕什么!据新闻报导,有一次台北市警察局实施大旅馆、大酒店、宾馆午夜临捡,查出当天晚上一起开房间的男女,竟然有60%以上为非婚配偶。
  

今天, 由於科技的進步, 電腦網路盛行, 人與人之間的交接, 真是方便得不得了. 尤其是網路上的虛擬徵婚徵友網頁, 給一些陌生男女, 提供了很多認識的機會, 讓他們互相交往; 如果發展正常, 最後彼此能進入婚姻殿堂, 那是值得祝賀的; 但大多數的情形, 這裡卻好像是一個製造婚外情或破壞美滿家家庭的"聖地"! 好像大家都只是彼此在玩玩而已.

目前人類世界, 由於性的開放, 男女接觸頻繁, 情慾有氾濫成災的趨勢! 近幾十年來, 男人的婚外情, 女人的紅杏出牆, 更是多得不可勝數, 因此有很多國家的離婚率愈來愈高, 包二奶, 養小三, 玩女人的風氣, 越來越盛, 單親家庭, 比比皆是, 真的是世風日下嗎? 這種現象, 不就是說明: “現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已經根本維繫不了正常的婚姻關係嗎?”

長此以往, 與其大家常常這樣偷偷摸摸, 發展婚外情, 以及紅杏出牆, 搞得家庭碎, 我想; 我們不如從根本著手, 改良我們行之己久的婚姻制度, 讓它透明化! 曾經有人就提出”一夫多妻制”, 或與”一妻多夫制”並行, 或者你還有想到其他更好的方法?


我個人認为, 現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如果立即更改, 會有些困难, 不如就採用羅素所說, “婚姻制度完全只是在為了養兒育女, 因此夫婦之間的婚外情, 應該要彼此諒解才對!”


愛情與婚姻

王力宏自12月15日宣布與李靚蕾離婚後,雙方輪番聲明痛擊對方,口水戰延燒5天。为满足对此事件关心及好奇的人,新闻报导,每天不断,有如连续剧,人人道短说长,红遍两岸。

昨天(12月20日)王力宏終於公開發文,向李靚蕾道歉,並宣布暫時退出娛樂圈,价值4億吾疆住它过户给李靓蕾。

從李靚蕾第一篇長文驚爆他約炮、召妓、婚外情等指控,我认为王力宏錯失了處理危機的黃金時間,再加上他後來反駁的聲明稿,內容避重就輕又詞不達意,以致一錯再錯。其实他应该在第一时间,读到李靚蕾的长文后,立即与他前妻商讨,並认錯道歉,化解危机。

我认为此一不单纯的离婚事件,最后的结果是这样,不但把他们夫妻两人都毁了,也会影响他们小孩的将来,而且还牽涉和伤害到很多其他的人,同时对整個社会,也造我成了莫大的冲激!

这一事件,其实在我们现代的婚姻制度下,司空见惯。它让我想到:

如果有人問:“
愛情與婚姻,在我們人的一生中,究竟有什麼的意義?”  我想,回答這個問題,各人有各人的生活背景,因此各人都可能有不同的解答。但我總認為,大家不要把它看得太呆板、太嚴肅,也不必想得太浪漫、太理想化,當然對它更不能太兒戲,我認為一切都可以回歸自然,只要顺其自然就好。

近代的社會,大家都講求自由戀愛,因而產生所謂的愛情。其實“愛情”這個詞,在我們傳統文化詞彙中,却找不到這個詞彙,它應該是近代西方文明的產物,後經由他們的小說、電影、以及戲劇等而傳至東土,讓我們東施效顰,有樣學樣,有些人開始追求愛情,也有些人跟着歌頌愛情的偉大,甚至還為爱情而殉情!

事實上,我們都知道,愛情基本上是由於人類“性”的存在,導至男女之間,互相吸引,萌發出一種奇妙的感情,因此愛恋對方,這就是現代人所謂的愛情。然後更進一步,當男女之間,彼此有了愛情,就期盼自己的愛情能開花结果,達到性的需求,於是走進了婚姻殿堂。所以我們可以說,愛情是性的前奏,它是屬於心靈層面的。結婚以後,過着甜美的性爱生活,並且還要辛勤工作,養家活口,這才是婚姻具體真實的呈現,是屬於物質層面的。

所以在我們生存的這世界,男女之間的真愛
真情,永遠是值得人們歌頌、讚美和追求的!然而,它大多數只存在於某些文學作品、影片、戲劇中。對真實生活而言,一般人在談戀愛時,有些人雖然嘴上愛得死去活來,但難得有幾對是具有真愛真情,或能堅持永久,或能為對方因愛,不計代價,而作出任何犧牲的!婚姻也是一樣,白首偕老的夫妻不是沒有,但天天吵吵鬧鬧,急著要辦離婚手續的怨偶,卻比比皆是。所以我覺得我們對於婚姻,不要太執著、也不要太挑剔,能順其自然,就順其自然吧!睁一隻眼,闭一隻眼,有什么不可以?

同時我們也可以推想,人類至今的男女兩性關係,是由最原始的雜交時代,逐漸演化,一直到後来的男女配對時代,然後才進入現今法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時代。

現今法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主要的是規定男女婚嫁,必須要經過一番合法手續,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後,組成家庭,才算是合法夫妻,才能享受婚姻法的保障。其實這婚姻法的保障,主要的目的,只是為了要保障所組成的家庭,有一個安定的環境,使我們的下一代,能在一個平安稳定的環境中長大。所以這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是有其存在的價值,並且它也早已為大多數的國家所採用。

其實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除了上述的主要目的外,它還包含著一個現代人非常喜歡的“愛情”因素在內。認為男女雙方,先要有了愛情,然後才走進婚姻的殿堂,這才算是完美的結合。

由於上述,所以現在很多人都常把愛情與婚姻混為一談,他們總認為愛情的最終目的就是婚姻,而婚姻一定也要以愛情為基礎。其實我覺得愛情與婚姻乃是兩碼子事,兩者並不一定要有什緊密的關係。就以我國古代封建制度下的婚姻而言,全是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有什麼愛情可言,即使有,那也只是雙方結婚後,經過長久時間的相處,才慢慢培養而產生的,這樣的婚姻生活,不是也過了好幾千年吧!

同時我一直覺得,真正的愛情,是男女之間一種特別的感覺,很難用言詞來形容。真正愛上一個人時,它不應該附帶任何其他條件,雙方只要看對了眼,彼此來電,自然而然的就墜入了情海,然後两人相知相惜,海誓山盟,過著只羨鴛鴦不羨仙的日子。這種甜美的感覺,我想應該是現今大部份墮入情海的人,他們所想要追求的理想。

所以這種純真的愛情,不附帶任何條件,因此雙方不一定要英雄配美人,才子配佳人。更不必要炫耀彼此,或講求門當戶對。彼此只是為爱而爱,相互扶持,共同創造幸福、甜美的两人世界。

但婚姻就不同了,婚姻是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將來要在现實生活中,挣扎過日子,因此在找對象结婚時,難免就要為將來打算,當然就要尋找適合自己條件的對象,這也算是合情合理。不過這其中最理想的婚姻,我覺得還是莫過於雙方:要是先有了愛情的基礎,然後再走進婚姻的殿堂,恩愛一生,白首偕老,那就更為理想,最令人羨慕不過的了。


因此不論愛情也好,婚姻也好,它們存在的先決條件,應該是兩個人的情投意合。單方面的追求,或癡情,是無法行得通的,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所以不能因為你愛他,他就必須非愛你不可!同時在愛情或婚姻進行途中,如有一方不接受,或​​在既成事實後,有一方變了心,大家都要心平気和,好聚好散,不要翻臉無情,轉爱成仇,非要毀沒對方不可!

又常常有些人將愛情當作恩情,其實恩情並不等於愛情。為了報答別人相知相惜的恩德,而將自己寶貴的愛情獻上,那實在是不懂愛情的真諦。即使是另一方面接受了,我想這樣的婚姻,也不能保證兩人都能過着長久幸福快樂的生活。

對於愛情,我還有一種想法,雖然有點離經叛道,但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的內心也與我一樣,有同樣的想法,不過不好意思說出來而已。


我的這個想法就是:現代社會,由於男女社交接觸频繁,彼此擦出愛情火花的機會大為增加!因此相爱的两人,如其中有人同時又爱上了别人,應該如何處理?我覺得愛情,它既然是一件甜美又使人興奮的事,為何在我們人的一生中,要受到諸多限制?譬如有人說,對愛情要專一、不能背叛、或劈腿。否則就要被別人指責為花心,或濫情。我想說這種話的人,可能他是把愛情與婚姻綁在一起的緣故,我認為愛情只是彼此純真的相愛,如果有人可能同時又愛上了别人,無法取捨,我認為就讓她(或他)們同時存在,豈不皆大歡喜!而婚姻,那才是任何一方都不能背叛的,因為婚姻有婚约的限制,雙方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也不能一概而論,那只好另當別論了!

在近代知名的人物中,對爱情的認真與熱情,我最欣賞的就是徐志摩,他敢爱敢行。對婚姻的執着與遵從,我最敬佩的就是胡適,他與一個不識知無的江冬秀,能白首階老,泛泛人海,幾人能夠!

所以我的結論是:真愛真情既然來了,無論在任何情境之下,你都應該不要拒絕!因為在人的一生中,找一個红颜知己已經很難,更何況遇到了一個真心愛你,而你也真心愛他的人。因此我認為,即使現在已有家室,如真的遇到了一位與你真心相愛的人,我個人認為:還是應該要想盡辦法,努力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