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自12月15日宣布與李靚蕾離婚後,雙方輪番聲明痛擊對方,口水戰延燒5天。为满足对此事件关心及好奇的人,新闻报导,每天不断,有如连续剧,人人道短说长,红遍两岸。
昨天(12月20日)王力宏終於公開發文,向李靚蕾道歉,並宣布暫時退出娛樂圈,价值4億吾疆住它过户给李靓蕾。
從李靚蕾第一篇長文驚爆他約炮、召妓、婚外情等指控,我认为王力宏錯失了處理危機的黃金時間,再加上他後來反駁的聲明稿,內容避重就輕又詞不達意,以致一錯再錯。其实他应该在第一时间,读到李靚蕾的长文后,立即与他前妻商讨,並认錯道歉,化解危机。
我认为此一不单纯的离婚事件,最后的结果是这样,不但把他们夫妻两人都毁了,也会影响他们小孩的将来,而且还牽涉和伤害到很多其他的人,同时对整個社会,也造我成了莫大的冲激!
这一事件,其实在我们现代的婚姻制度下,司空见惯。它让我想到:
近代的社會,大家都講求自由戀愛,因而產生所謂的愛情。其實“愛情”這個詞,在我們傳統文化詞彙中,却找不到這個詞彙,它應該是近代西方文明的產物,後經由他們的小說、電影、以及戲劇等而傳至東土,讓我們東施效顰,有樣學樣,有些人開始追求愛情,也有些人跟着歌頌愛情的偉大,甚至還為爱情而殉情!
事實上,我們都知道,愛情基本上是由於人類“性”的存在,導至男女之間,互相吸引,萌發出一種奇妙的感情,因此愛恋對方,這就是現代人所謂的愛情。然後更進一步,當男女之間,彼此有了愛情,就期盼自己的愛情能開花结果,達到性的需求,於是走進了婚姻殿堂。所以我們可以說,愛情是性的前奏,它是屬於心靈層面的。結婚以後,過着甜美的性爱生活,並且還要辛勤工作,養家活口,這才是婚姻具體真實的呈現,是屬於物質層面的。
所以在我們生存的這世界,男女之間的真愛真情,永遠是值得人們歌頌、讚美和追求的!然而,它大多數只存在於某些文學作品、影片、戲劇中。對真實生活而言,一般人在談戀愛時,有些人雖然嘴上愛得死去活來,但難得有幾對是具有真愛真情,或能堅持永久,或能為對方因愛,不計代價,而作出任何犧牲的!婚姻也是一樣,白首偕老的夫妻不是沒有,但天天吵吵鬧鬧,急著要辦離婚手續的怨偶,卻比比皆是。所以我覺得我們對於婚姻,不要太執著、也不要太挑剔,能順其自然,就順其自然吧!睁一隻眼,闭一隻眼,有什么不可以?
同時我們也可以推想,人類至今的男女兩性關係,是由最原始的雜交時代,逐漸演化,一直到後来的男女配對時代,然後才進入現今法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時代。
現今法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主要的是規定男女婚嫁,必須要經過一番合法手續,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後,組成家庭,才算是合法夫妻,才能享受婚姻法的保障。其實這婚姻法的保障,主要的目的,只是為了要保障所組成的家庭,有一個安定的環境,使我們的下一代,能在一個平安稳定的環境中長大。所以這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是有其存在的價值,並且它也早已為大多數的國家所採用。
其實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除了上述的主要目的外,它還包含著一個現代人非常喜歡的“愛情”因素在內。認為男女雙方,先要有了愛情,然後才走進婚姻的殿堂,這才算是完美的結合。
由於上述,所以現在很多人都常把愛情與婚姻混為一談,他們總認為愛情的最終目的就是婚姻,而婚姻一定也要以愛情為基礎。其實我覺得愛情與婚姻乃是兩碼子事,兩者並不一定要有什緊密的關係。就以我國古代封建制度下的婚姻而言,全是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有什麼愛情可言,即使有,那也只是雙方結婚後,經過長久時間的相處,才慢慢培養而產生的,這樣的婚姻生活,不是也過了好幾千年吧!
同時我一直覺得,真正的愛情,是男女之間一種特別的感覺,很難用言詞來形容。真正愛上一個人時,它不應該附帶任何其他條件,雙方只要看對了眼,彼此來電,自然而然的就墜入了情海,然後两人相知相惜,海誓山盟,過著只羨鴛鴦不羨仙的日子。這種甜美的感覺,我想應該是現今大部份墮入情海的人,他們所想要追求的理想。
所以這種純真的愛情,不附帶任何條件,因此雙方不一定要英雄配美人,才子配佳人。更不必要炫耀彼此,或講求門當戶對。彼此只是為爱而爱,相互扶持,共同創造幸福、甜美的两人世界。
但婚姻就不同了,婚姻是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將來要在现實生活中,挣扎過日子,因此在找對象结婚時,難免就要為將來打算,當然就要尋找適合自己條件的對象,這也算是合情合理。不過這其中最理想的婚姻,我覺得還是莫過於雙方:要是先有了愛情的基礎,然後再走進婚姻的殿堂,恩愛一生,白首偕老,那就更為理想,最令人羨慕不過的了。
因此不論愛情也好,婚姻也好,它們存在的先決條件,應該是兩個人的情投意合。單方面的追求,或癡情,是無法行得通的,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所以不能因為你愛他,他就必須非愛你不可!同時在愛情或婚姻進行途中,如有一方不接受,或在既成事實後,有一方變了心,大家都要心平気和,好聚好散,不要翻臉無情,轉爱成仇,非要毀沒對方不可!
又常常有些人將愛情當作恩情,其實恩情並不等於愛情。為了報答別人相知相惜的恩德,而將自己寶貴的愛情獻上,那實在是不懂愛情的真諦。即使是另一方面接受了,我想這樣的婚姻,也不能保證兩人都能過着長久幸福快樂的生活。
對於愛情,我還有一種想法,雖然有點離經叛道,但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的內心也與我一樣,有同樣的想法,不過不好意思說出來而已。
我的這個想法就是:現代社會,由於男女社交接觸频繁,彼此擦出愛情火花的機會大為增加!因此相爱的两人,如其中有人同時又爱上了别人,應該如何處理?我覺得愛情,它既然是一件甜美又使人興奮的事,為何在我們人的一生中,要受到諸多限制?譬如有人說,對愛情要專一、不能背叛、或劈腿。否則就要被別人指責為花心,或濫情。我想說這種話的人,可能他是把愛情與婚姻綁在一起的緣故,我認為愛情只是彼此純真的相愛,如果有人可能同時又愛上了别人,無法取捨,我認為就讓她(或他)們同時存在,豈不皆大歡喜!而婚姻,那才是任何一方都不能背叛的,因為婚姻有婚约的限制,雙方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也不能一概而論,那只好另當別論了!
在近代知名的人物中,對爱情的認真與熱情,我最欣賞的就是徐志摩,他敢爱敢行。對婚姻的執着與遵從,我最敬佩的就是胡適,他與一個不識知無的江冬秀,能白首階老,泛泛人海,幾人能夠!
所以我的結論是:真愛真情既然來了,無論在任何情境之下,你都應該不要拒絕!因為在人的一生中,找一個红颜知己已經很難,更何況遇到了一個真心愛你,而你也真心愛他的人。因此我認為,即使現在已有家室,如真的遇到了一位與你真心相愛的人,我個人認為:還是應該要想盡辦法,努力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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